来源:发布时间:2011-07-20
根据《关于开展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盐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深盐应急[2011]10号)要求,为增强应对突发工程防御台风、洪水灾害的反应能力,确保对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工程防御台风、洪水灾害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防洪防风规定》和《盐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深盐府办[2007]5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本局自然灾害(主要是洪水、台风及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2、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在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指挥在建工程的防汛、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3、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局的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局安全日常工作。
4、各科室及局应急抢险专业分队在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在建工程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二、抢险救灾机构及职责
为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的有效处理,组织指挥全局应对自然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局成立防汛防风领导小组,领导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分别为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敏
副组长:刘裕斌 刘立山 司马冰
成 员:赖远平 刘 毅 刘 倩 曾映辉
王 斌 杨建群 杜耀荣
(二)抢险救灾组
组 长:赖远平
副组长:刘毅
成 员:工程部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为:
1、做好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及时转发市、区三防办、市气象台水情、风情信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报告灾害事故及处置情况。
3、做好防洪防风日常值班工作,负责在建工程抢险和维修。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组织施工单位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建设施工设施或其它临时设施。组织施工单位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建设工程深基坑(边坡)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并组织警戒,指导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区域的人员、财产。
4、根据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的指示,指挥、协调各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报告险情、灾情和救灾情况。
5、根据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倩
副组长:曾映辉 杜耀荣
成 员:办公室、预算合同部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为:
1、负责前方抢险人员的车辆、物资供给等后勤保障工作。
2、协助所驻(挂)点社区工作站做好防洪防风抢险工作。
(四)专家技术组
组 长:王斌
副组长:杨建群
成 员: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为:
1、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对灾害事故现场作出安全性鉴定和提出相应的意见,提出处置和应急方案。
3、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
三、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
台风、暴雨信号一旦发布,不管什么等级,《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防汛防风抢险应急预案》立即启动。
(二)、现场处置
1、当台风黄色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启动三级响应,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组织各应急小组做好值班工作,密切留意雨情、风情动态,随时做好防汛、防风准备。
2、当台风橙色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启动二级响应:
(1)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应指派专人到岗值班。
(2)局各应急小组应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人员,随时做好防汛、防风准备。
3、当台风红色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启动一级响应:
(1)局防汛防风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及各应急小组全部人员必须进入各自岗位,随时准备投入防汛防风抢险工作。外出或请假,需经局长批准。
(2)由值班人员通知施工单位成立专门的防汛防风抢险领导小组,全力做好防洪防风各项准备工作,对有可能发生危险的深基坑(边坡)工程,施工单位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准备好机械设备、建筑材料。
(3)各应急小组根据区“三防”指挥部的有关命令采取相应的应急抢险措施。
(三)应急结束
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局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特殊情况下,报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2、抢险总结
抢险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抢险工程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相关部室要按照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24小时开机,并确保信息通畅。
2、交通运输保障
本局保障两部车辆为明确处置防风防汛抢险过程中的专用车辆。发生抢险事件时,应视情况为提供运力支持。
3、医疗保障
在处置防风防汛抢险过程中,必要时应请医护人员到场,并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五、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负责管理与更新,报区政府及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止。
盐田区应急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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